房屋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哪四种房子不能查封?|天天实时
2023-06-20 10:52:32 来源:税法网
房屋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哪四种房子不能查封?
1、以下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拍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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