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定金罚则适用的例外是什么?
2023-06-06 16:27:40 来源:法务在线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适用的例外是什么?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意思很清楚,只要不是单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订立,就必须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受人。事实上,出卖人都是使用严格的格式合同,其中许多条款对买受人大都不利,所以,法律对定金的适用在此作出例外规定。
1.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4.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