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结婚怎么办?
2023-04-06 15:47:0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结婚登记可否找人代理
一对男女双方打算结婚,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出现了客观情况或者意外状况或者当事人主观上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不能亲临现场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出现了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找人代理进行结婚登记,答案是肯定的,即不能请人代理,因为结婚是人生大事,法律上规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即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因此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这种规定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二、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那么双方可以结婚。但是,要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这种病主要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他们的后代容易在犯该病,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