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2023-05-12 11:12:36 来源:法制法律网
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子嗣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而且父母能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子女的遗产。这里的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还包括继父母。其中,如果子女已经被收养的话,亲生父母就不再享有继承权利。如果继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尽了一定的抚养义务,就可以享受亲生父母的继承权利。
婚后父母遗产女婿有没有继承权?
婚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父母的遗嘱没有明确指定女儿为继承人,那么女儿婚内继承的遗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丈夫没有继承权,但是女儿继承的财产丈夫有份;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一千一百一十七条、一千一百三十一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据此,经依法登记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依法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再是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果被收养人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但如果生父母生前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被收养人的例外。
因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恢复,如果是在未成年时期恢复的,则其恢复为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如果收养关系是在其成年后解除的,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恢复,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
如果协商确定将来被收养人在生父母去世后不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则依据协议,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