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 >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司法机关不可能只根据罪名认定犯罪吗?

2023-05-10 09:03:23 来源:剧情啦

一、

催收非法债务罪什么意思

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式来催收债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系《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新增条文。对于本条,起初考虑罪名确定为“非法讨债罪”,主要理由是:一是本条是在专项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规定为犯罪,确定为“非法讨债罪”可以准确反映立法精神;二是罪名应当尽可能全面反映有关犯罪行为的核心特征,但这是相对的,不能过于绝对和机械。

确定罪名只是统一标准,司法机关不可能只根据罪名认定犯罪。有些罪名尽管未能反映犯罪行为的全部特征,但简单精炼、通俗易懂、相沿成习,并无不妥。例如,《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从条文看,规制的是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不是单纯的赌博行为,但长久以来,该条罪名一直是赌博罪,适用中并不存在问题。

经进一步研究认为,罪名确定要准确体现罪状表述,防止产生歧义,对本条规定的采用非法手段和催收非法债务两个核心要件需统筹考虑,准确确定罪名。具体而言,使用“非法讨债罪”的罪名,过于概括,不能充分反映该条罪状的内容,容易产生催讨合法债务的行为也要受到惩处的误解;使用“非法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催收不法债务罪”或者“违法催收非法债务罪”,固能准确反映本罪成立的两个核心要件,但是冗长、拗口、重复。经综合衡量,《罪名补充规定(七)》将本条罪名确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

主要考虑:(1)从罪状表述来看,本条涉及的催收对象为“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在罪名中凸显“非法债务”的表述,可以使罪名更为准确。(2)本条置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之后,结合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本身具有非法性特征进行体系考量,“催收非法债务罪”罪名本身虽然没有直接体现行为手段的非法性,但通常不会产生歧义。而且,作此处理,可以使得罪名更为精炼。

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式来催收债款。如果行为人催收的是合法债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并且在催收过程当中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不合法的行为,则构不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二、

最新催收非法债务罪会怎么处罚

(一)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二)高利放贷的行为是违法的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区别也有联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催收非法债务罪也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想象竞合,则应从一重罪处断,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一)客观方面不完全重合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客观行为方面,仅限于《刑法》第293条之一列举的三项情形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相对而言更为宽泛。

(二)主观方面的目的是界分两罪的关键点

催收非法债务罪和寻衅滋事罪虽然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是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催收非法债务的目的,而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观上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某种目的。行为人寻衅滋事的动机多样,争强逞能或者寻求精神新鲜感等。

标签: 催收非法债务罪 最新催收非法债务罪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结婚前你需要想明白这3点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问题一定要明白
知道这些不止能在婚姻出问题时保护你 更能让你少踩婚姻中的一些雷区
如果你的另一半出轨了你要离婚吗?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去做呢?
夫妻之间发生争执之后多数人会选择冷战 这里的冷战属于冷暴力吗?
遭遇家庭冷暴力应该怎么办?这六种方式用以应对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与传统的家庭暴力不同 面对家庭冷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究竟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呢?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都有什么呢?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属哪一方所有呢?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呢?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法规内容是怎样的?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哪些可以申请专利?专利可以同时多个人一起申请吗?
2 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有哪些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4 哪些情形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5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专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6 专利驳回复审具体有多长时间?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
7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非专利发明人是否有专利申请权?
8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公司法
企业改制的含义 有哪些方式?改制后国企员工属于什么性质?
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 面对隐形债务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核告知事项 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企业无常加班是否可以匿名举报?强制加班公司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企业短期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这些知识你都知道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形式?来了解下这五种形式
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人公司的特征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合同法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2022-09-01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2022-09-01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2022-09-01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2022-09-01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2022-09-01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2022-09-01

劳动纠纷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0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