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吗?一般情况下合伙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2023-06-16 11:11:15 来源:法制法律网
合伙合同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一般情况下合伙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合伙的签约主体,也就是合伙人;合伙的企业名称或字号等;合伙经营的范围、期限;合伙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比例;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和比例;入伙、退伙、转让的约定;合伙事务的负责人和执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其他约定。
二、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时效
1.关于合伙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