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优先原则指的是什么?约定不明确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2023-04-24 14:37:09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约定优先原则有何规定
约定优先原则,是指事前有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执行。约定优先是原则性规定,是在法律条文中提取出的合同法律精神,没有条文作出具体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事先的合同、约定作法定的审查,确定其合同、约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规定,肯定其约定,不符合规定,依法进行判决。
二、约定不明确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及适用以下规则:
(一)合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实际上就是通过解释合同相关条款来确定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2、根据交易习惯确定。所谓交易习惯,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是指:"(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确事项的,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三、什么是双重优先权原则
“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企业财产首先用于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有剩余再分配给各合伙人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则首先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剩余的再用于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