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特殊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3-06-20 11:29:36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
撤销买卖合同的条件
撤销买卖合同只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双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一般指的是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品种、对方当事人、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使得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表达不一致,从而导致较大损失的行为。
2.在合同签订中显失公平的;
3.一方当事人通过威胁、欺骗的方式、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使得对方当事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下签订的合同,则受损害的当事人有权利请求法院对已签合同进行撤销或变更。
二、
买卖合同的特殊类型
买卖合同的特殊类型有以下几种: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买受人应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买卖。
2.样品买卖合同
以约定的货物样品以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的质量应与样品有相同的品质。找法网提醒,凭样品买卖须有样品的存在,且样品须于订立合同时就存在。
3.试用买卖合同
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
4.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
三、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和出卖人之间的合同,居间合同是买受人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另外,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达成一致协议,居间合同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